1.
不分國籍、年齡、性別,社會人士或學生皆可參加,採不分組競賽,凡具備電腦繪圖技能,喜愛繪畫者皆可參賽。
2.
Email繳交作品者請於名次公布後5日內寄送符合比賽規格之完稿光碟(AI或PSD檔)至本公司,逾期視同放棄由後續名次遞補。
3.
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或任何媒體曝光及發行之原創作品。如有侵權或抄襲模仿他人著作權之情事,則取消入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,並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4.
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,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任,相關費用之負擔將由參賽者全數負責。
5.
投稿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所規範之範圍,主辦單位有權拒絕該參賽者與其作品參賽。
6.
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(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),並由主辦單位篩選優良作品,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展覽發表使用。
7.
關於使用於參賽作品中的元素、肖像等,必須是參賽者本人所製作或拍攝作品,或者是得到所有權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。
8.
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,並擁有所有報名參賽作品使用權,主辦單位擁有修改、刊登廣告、編製成光碟、印製海報或製成各式相關產物之相關權利,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稿費及版稅。
9.
所有投稿稿件於公告結果前,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商業之用途或轉讓著作權權利,公告結果後未受採用之稿件不在此限。
10.
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得獎作品之完全使用權利,所有進行生產之作品不再提供作者任何形式之獎勵,如不同意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。
11.
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,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。
12.
參加競賽作品將無酬作為台北地下街相關刊物之編輯素材,得獎者並須同意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。
13.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。
14.
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NT$20,001元者須扣繳10%稅金。
15.
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。
16.
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本活動之權利。
17.
比賽若有疑問,請來信洽詢: tcmillus@gmail.com